8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简称通知), 就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难点问题,从七大方面提出了50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相应的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
在备受关注的医保方面,《通知》明确表示,要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并分别从医保制度、医保水平、医保支付方式、医保结算、医保监管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主要包括: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促进医疗互助健康发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促进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保障药品供应方面,《通知》分别从基药目录、药品集采、短缺药预警、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安排,主要包括:
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将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2018年度项目。
制定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过度医疗检查的改革方案。制定医疗器械编码规则,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注册、采购、使用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促进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加强全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建立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合理确定储备规模,完善储备管理办法,建立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将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列入支持重点。
继续实施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通知》还提到,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诊疗信息共享。制定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大力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推动重点地区医疗健康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