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在使用医保报销时都遇到过部分药品和项目不能报销的情况,这是因为医保是有医保目录的,只有医保目录范围类的药品才能享受报销,如果不在医保目标范围类那么则无法报销,7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药品不再报销!
医保目录并不是简单的药品目录,而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三部分组成的,看病时只有在这三大目录范围内的才可以享受报销,否是就只能自付。医保目录有诸多限制是因为,这些报销的费用是由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而医疗统筹基金是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费用而来,如果不限制医疗报销目录,那么医疗统筹基金就会长期处于亏空状态,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而设置医疗保障目录就可以将有限的资源用到需要的药品、设施方面。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有八类药不纳入医疗目录之中,也就是说有八类要是无法享受医疗报销保障的,这八类药分别如下: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药品成分中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药材;
3、预防性的疫苗,以及避孕药品;
4、用于保健类的药品;
5、药品的作用主要是减肥、美容、治疗脱发、增强性功能、戒烟、戒酒等功能的;
6、茶制剂、酒制剂,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片,各类果味制剂等;
7、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单独收费的药品,例如被纳入到了诊疗项目等;
8、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其他药品。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不纳入医保保险范围类的八类药品中,包含了用于滋补保健、美容等非治疗的必须药品,其实以前这类药品也不再医保报销范围类,只是此次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把这类药品明确写了出来。
有不少网友感叹,此次医保目录更新,使得医保能报销的药品更少了,但这其实并不影响大家看病报销,因为医保目录踢出的药品都不少治疗的必须药品。医疗局这样调整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治疗必备药品可以纳入到医保目录当中,这样才可以给广大的参保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