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员工存在异常行为和贷后管理不力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发放超比例贷款。
贵港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人民币120万元;给予彭北泉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给予陈海龙、胡劲松、孔繁锋、何成、沙敬炫、黄荣飞、韦宇轩、林胜东、农石昌、林沛玲、吴勇、潘昌荣警告;给予黄敏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
苏州商贷转混合贷款 快速概览
与公积金贷款对立的就是商业贷款,一般利息会在央行规定的利息上上浮或者下调,对于没有公积金的朋友来讲只能选择商业贷款,那么商业贷款都需要哪些资料?个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平南县农信社因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 被罚130万
贵港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员工存在异常行为和贷后管理不力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发放超比例贷款。
贵港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人民币120万元;给予彭北泉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给予陈海龙、胡劲松、孔繁锋、何成、沙敬炫、黄荣飞、韦宇轩、林胜东、农石昌、林沛玲、吴勇、潘昌荣警告;给予黄敏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
银行房贷如孩儿脸?
近来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刚刚还是艳阳高照,转瞬间就乌云密布、开启“倒水模式”。
最近,银行贷款政策就如同这天气,也是说变就变的“孩儿脸”。
相比较而言,最受欢迎的还是公积金贷款,一来,利率低;更重要的是,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对稳定。
现在广州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无房无贷三成首付
如果你在广州买的是首套房,那么,公积金贷款是最优惠的:
1.无房无贷,最高可以贷款70%;
2.无房已经结清贷款,最高可以贷款60%;
3.个人最高贷款60万元,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100万元。
如果你是二套房买家,那么情况是这样的:
1.有房无贷款,最高贷款50%;
2.如果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最高贷款30%;
3.同样,个人最高贷款60万元,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100万元。
注意诸多限制条件
业内人士郑大源提醒购房者,虽然申请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外地户口不需要提供社保个税,但也有不少限制条件,如果无法满足以下的条件,你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1.具有广州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4.贷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7.公积金账户缴存不正常,或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经离职,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就算你符合上述条件,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也是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1.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2.假如你购买的是车库、别墅、商铺、商用公寓,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北京互金协会提示套路贷风险:伪造借贷假象 虚增金额
8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套路贷风险,并表示套路贷有伪造借贷假象、虚增贷款金额、滥用暴力催收等特点。目前,P2P网贷行业仍处于风险出清阶段,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制造乱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坑害社会,混淆是非,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干扰网贷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
记者注意到,半年来有近300家网贷平台失联或宣布清退。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31日,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仅余772家。
套路贷具有伪造借贷假象、肆意认定违约等特征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表示,近期接到一些金融消费者关于“套路贷”的举报,现在社会上仍有“套路贷”团伙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有组织、有预谋地恶意侵占借款人财产或者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这些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相关情况如下:
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伪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需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
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非法放贷方以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终致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若无法偿还,借款人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证据。比如,相关放贷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10万元,接着取现5万元返还给平台,最后借款人实际到账5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有10万元进账。
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同时,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收费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五、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比如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做出解释。
《意见》指出,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对于“套路贷”犯罪分子,应当根据其所触犯的具体罪名,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同时,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指出,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提高警惕,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理性消费、审慎借贷,不轻信无资质、非正规贷款、非持牌公司。同时,在遭遇“套路贷”后,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
据了解,规避套路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借款人应正确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法平台贷款,审核对方资质和信誉,不要盲目寻找不正规公司贷款。其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套路贷的合同通常存在霸王条款和欺诈,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特别注意合同中关于利息、逾期费用、“保证金”等的介绍,如果放贷人提出签订虚高借贷合同,借款人应当予以拒绝,同时,妥善保存贷款证据。最后,对暴力催收零容忍,如果发生出借方对借款方按时履约设置种种障碍,迫使不得不使违约情形发生,需要保存证据及时告知,必要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