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每月收入额- 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额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采用全额累进的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以及误失)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每年,即3500元每月。 个体工商户拨放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每次收入不到4 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 800元) *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率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1- 20%) * 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 * (1- 20%)*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每月收入额- 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额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采用全额累进的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以及误失)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每年,即3500元每月。 个体工商户拨放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每次收入不到4 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 800元) *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率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1- 20%) * 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 * (1- 20%)*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