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几个人都问我,之前买的保险没如实告知,怎么办?
这个问题相对来说比较棘手,今天就跟大家仔细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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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原因,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如实告知。
我梳理了一下,大概有3点:
一是买保险时,不知道需要向保险公司告知自身健康问题。
一般来说,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健康告知,要比寿险和意外险的严格。像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乙肝、胃炎、胆肾结石、高血压、糖尿病等,都需要在投保时告知。
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交钱购买。否则,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想当然直接投保,会给日后理赔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隐患。
一般常见于支付宝、微信等没有人工协助投保的情况。
二是知道买保险需要如实告知,但是面对复杂的健康告知内容,由于缺乏医学知识,难以合规投保。
比如,有的人说我有甲状腺结节,但是健康告知里并没有问到结节问题,这下就可以直接投保了吧。
其实,结节属于肿块的一类,一般健康险的告知中都有一条询问“身体任何部位的包块或肿物”,有结节的话一般是需要进一步核保的。
再比如,有的人在怀孕期间有妊娠糖尿病,产后出院还是指标偏高,之后一直没复查,觉得都是小病,不值一提。
这种情况,买健康险的时候,也是需要告知的事项。保险公司往往会要求去医院进行复查,血糖恢复正常了才能买。
三是线下买保险,遭遇业务员销售误导。
绝大多数的重疾险保单,对于孕期的女性,都要求告知孕周。超过28周的,都需要产后过1个月,身体健康才能买。
之前群里聊天的时候就有人说,业务员告诉他,是否怀孕对买保险没有影响。只是当时是聊天说的,也没什么证据,还好这个朋友投保时还没到28周,对于理赔应该没有影响。
线下买保险,往往是当面聊天或者通过电话形式。在遭遇销售误导时,很难留下证据,事后想要去投诉,也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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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明确了当初买保险没如实告知的责任,是在自己还是业务员。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未如实告知的内容是什么,对已经生效的保单影响多大。
如果保单刚买没多久,还没超过犹豫期(一般情况下,重疾险犹豫期是15天,医疗险是2天),直接退保,然后重新按照流程,一步一步如实告知,合规投保。
如果已经过了犹豫期,没法顺利无损退保的,就要看,未如实告知的事情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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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情节轻微的,比如甲状腺结节2级、子宫肌瘤(无并发症)、浅表性胃炎(无幽门螺杆菌且胃功能正常),即使投保前告知也不影响投保结论的,那么可以选择补充告知,提交体检报告、病历材料的电子版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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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稍微严重一些的,比如甲状腺结节3级、乙肝小三阳(肝功正常)、轻微肾囊肿,按照健康告知标准是除外承保的,那么就需要考虑是退保还是补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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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很严重的,比如甲状腺结节4级、高血压、糖尿病、乙肝大三阳,这些原本都是拒保的疾病,需要考虑的还是退保或是补充告知。
对于第2种和第3种情况,虽然都考虑退保和补充告知,但两者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
下面就从补充告知和退保两方面分析:
补充告知
自己提交了健康状况材料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会根据疾病情况出具二次核保结论。
对于情况2,如果此前未如实告知过错在自己。那么补充告知后,保险公司可能会把此前标准体承保的结论改为除外承保,对于我们自身的权益会有一定影响。
毕竟已经亮黄灯的疾病,是最需要保障的,即使其他公司可以提供更优惠的核保政策,因为过错在自己,也很难无损退保再买新单。
对于情况3,如果此前未如实告知过错在自己。补充告知会有2种结果,一是保险公司可能加费承保,让你按照次标体多出钱;二是拒保解约,而且是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想退全款保费的话,就要看当时签单的时候,未如实告知的责任在谁。
过错在业务员的,那么还是有希望拿回全款保费的,但是保险公司会出具拒保函,以后买其他的保险都会有影响。
退保
和补充告知不同,如果在已经能预料到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除外或拒保)时,不提交体检报告等材料,而是直接申请退保。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会留拒保记录,不影响日后投其他公司保单,客户主动退保诉求合理合法。
如果是因为业务员销售误导,自己明明有提到但是对方未提示风险。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申请全额退保。
如果未如实告知的责任在自己,就需要和保险公司协商,自己承担一部分经济损失。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申请老单退保之前,建议配置好新单,下面举两个典型的例子:
有的人2年前买了XX福,现在发现类似保障的产品,线上保单要便宜40%,此前自己也有部分核保问题没主动告知。
甲状腺/乳腺结节3级,现在有的公司重疾险可以以标准体投保。但是此前买的保单是除外(甲状腺癌、乳腺癌不赔),价格还要贵不少。
对于类似上述情况的,因为新保单本身保障更全面,而且极具价格优势。往往退掉老单,买了新单之后,算算账还能省点钱。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在没配置好新单就把老单退掉的,会存在一定的保障真空期。建议新单过了等待期后,再退老单,否则期间就要自己承担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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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的人会问,对于像高血压这类相对严重的疾病,有意无意隐瞒实情,未如实告知的。是不是根据《保险法》里面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只要投保挺过2年后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呢?
保险公司大概率是拒赔,小概率是协商理赔一部分,极小概率才是顺利获赔全款。
《保险法》规定的是底线问题,是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找法院打官司的依据。
在对簿公堂时,律师费、材料公证费这些是自己要出的,涉及二审可能律师费还要翻倍,如果真败诉了,法院的案件审理费也是自己承担。
根据我国的司法诉讼流程,类似案件至少需要半年到1年才能出结果,涉及二审往往会拖1年以上。
这边人还在病床上急需用钱治疗,那边还要找律师找证据打官司,想必没人会乐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根据历史法院判例,投保人胜诉和败诉的情况都有发生,胜诉的往往是既往症与理赔事项关联性不大,败诉的原因通常是《合同法》中规定的诚信与欺诈原则。
其实稍微动动脑子也能知道,如果有人癌症确诊后买了重疾险,然后在医院化疗挺过2年,到时候找保险公司理赔几十万,这种情况要是能赔,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可能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既往症未如实告知都像癌症这样极端,有的可能是介于中间灰色地带。至少,法院的判例结果说明,绝对不是像有些业务员说的,100%会胜诉。
而且真到起诉的时候,被告主体是保险公司,不是当初卖你保险的那个业务员(很可能此时对方已经拍屁股离职)。涉及诉讼的时候,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都感觉自己很冤。
一个觉得自己交了保费没获赔,一个觉得本来就不符合条件的人硬是买保险然后叫我来赔。双输的情况下,唯一的赢家就是中间那个赚走了提成的业务员。
别说你防着业务员坑你,保险公司发现有严重销售误导的,做事更决绝,可能会直接辞退对方,甚至有可能继续向对方追偿。
毕竟业务员有没有联合客户一起来骗保,保险公司自己心里也没底。
快速签单赚钱那是保险业务员的需求,顺利获赔才是我们消费者的需求。
要不怎么说,买保险之前多问多研究,有什么健康状况,把病历材料、体检报告拍拍照给我多看看,是好事呢。
为什么我不像其他公众号大V一样,文末留个投保链接、二维码?
因为我不忍心让你们买保险的时候,受委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