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家庄日报》3月20日报道,近日,石家庄市进一步推动户籍管理效能革命向纵深发展,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并将户口迁入审批权限直接下放至各城镇户籍派出所,真正实现城区、城镇户口准迁迁入业务“一门办、即时办”,户口迁入“零门槛”,切实方便办事群众。
报道称,2019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迁入条件限制,在石家庄市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一并随迁。
报道指出,“这一政策的实行,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形成了我国公民在石家庄市城区、城镇落户‘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局网站今年2月公布的数据,2018年末石家庄全市常住人口(含辛集)情况是:包括24个县(市、区)常住人口为1095.1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691.67万人,乡村人口为403.49万人。
2018年末,石家庄全市户籍人口(不含辛集)为981.6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为453.1万人,城区户籍人口为312.79万人。
“相较郑州、长沙、成都等省会城市,石家庄人口数量偏少,人口增长及经济增长速度较慢。这一政策的出台恰逢其时,符合石家庄发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