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之家讯 11月16日,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
指引提到,网贷机构应把保护出借人权益放在退出工作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
指引具体提到,P2P机构退出时,需遵循四项原则,即:
(一)法制化原则。网贷机构在退出期间,须依法合规办理清退等各类手续,不得以清退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二)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网贷机构应把保护出借人权益放在退出工作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三)市场化原则。网贷机构须根据存量业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样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催收或委托外部机构催收、与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并购重组等,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稳妥有序退出。
(四)接受指导原则。网贷机构在退出过程中,应接受所在地风险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处置工作组”)和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汇报退出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等具体情况。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P2P机构退出,需要走八个步骤,即:
(一)提出退出申请。
(二)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退出小组应由网贷机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组成,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参与退出工作。
(三)发布退出公告,关闭部分功能。退出小组须在小组成立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出借人,在公司官网及其他有效渠道发布退出网贷行业公告,并关闭发标、放款及出借人充值、投标等功能,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出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出借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退出小组申报其债权。
(四)编制业务情况清单,制定退出方案。退出小组须在小组成立后的25个工作日内编制借款人存量业务清单、存量出借人待收清单、网贷机构公司情况等清单,并制定退出方案。
(五)报送退出方案及其他材料。
(六)公布退出方案等相关信息。
(七)按计划落实出借人资金,稳妥结清存量项目。
(八)退出完成。网贷机构完成业务清偿的,须在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订阅号等渠道公示。
指引中还提到,若P2P机构资不抵债,可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破产,但这个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业务清偿。
据网贷之家整理,截止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先后发布了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具体如下表:
附《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