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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攻略 金融问答 大学生怎样贷款?

大学生怎样贷款?

提问用户:m04d****

分类:贷款-消费贷款

城市:全国

01 答案
2018-11-16 09:14:27

大学生贷款流程: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

大学生贷款流程: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

答题用户:rm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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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答案
2018-11-14 20:28:13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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