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银行的前身是朝阳市商业银行,2011年4月正式更名为朝阳银行,具备了跨区域经营的资格和条件,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成功跨越。 朝阳银行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外汇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买卖各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朝阳银行沈阳分行于2011年4月18号在沈阳建立分行下设1家营业部,有12家一级支行,38家二级支行,现有职工1017名。先后荣获了“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优质文明规范服务千佳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2011年,朝阳银行作为全省唯一一家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试点单位,被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评定为“稳健性A级”,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全市首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朝阳银行的前身是朝阳市商业银行,2011年4月正式更名为朝阳银行,具备了跨区域经营的资格和条件,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成功跨越。 朝阳银行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外汇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买卖各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朝阳银行沈阳分行于2011年4月18号在沈阳建立分行下设1家营业部,有12家一级支行,38家二级支行,现有职工1017名。先后荣获了“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优质文明规范服务千佳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2011年,朝阳银行作为全省唯一一家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试点单位,被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评定为“稳健性A级”,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全市首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