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1、贷款人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自己的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告知贷款所需的审核材料;
2、贷款人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该中心核实贷款人缴存贷款情况,对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经还清的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核实贷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待核实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贷款审批手续;
4、贷款人履行约定,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