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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这四个字跟P2P差不多是同一档次了,虽然还没到全部清退的地步,但是基本也是人人喊打。
被坑的小伙伴咬牙切齿,没有被坑的,还在坑外徘徊的,心惊胆战。
但不管怎么说,租房的基本需求还是在呀,随着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向大城市,租房难和租房坑成为了打工人租房的主要矛盾。
其实这个矛盾的根本并不是长租公寓导致,而是租赁的双方没有法律和公权力的约束,完全靠那只看不见的手野蛮发展,违法成本极低。
最后导致的后果就是谁遵守道德底线,谁就明摆着吃亏。
可以说,长租公寓只是点燃这个矛盾的催化剂,把这种无序发展的租赁市场给点爆了。
我早就说过,凡是涉及到民生的问题,一定不能放任自由,让过多的资本力量介入。只有强有力的公权力参与,才是对民生最后的保障。
房屋租赁市场当然也属于基本民生。
所以在2021年的经济任务里,高层很明确的提出了要解决大城市的住房问题,增加租赁房建设。
现在公权力终于对房屋租赁市场下手了,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下手人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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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这次的动作,基本是釜底抽薪了,在长租公寓的几个关键赚钱点上做了严格的规定。
1、严禁“长收短付”,预收房租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过去长租公寓暴雷,绝大部分都是因为租客用极低价格,付了半年,甚至一年的房租,然后公寓跑路了,留下房东和租客自行撕逼。
实际上长租公寓是一个非常吃现金流的行业,给房东的租金,人员工资,装修贷款,时时刻刻都掐着公司的喉咙。
长租公寓要正常运营,首先要保证收支平衡,因为公寓和房东以及资方,关系是非常羸弱的,大家基本谁都不相信谁,一出问题立刻一拍两散的那种。
所以公寓的首要任务并不是如何服务好租客,而是如何找钱付给这几个爸爸。
问题是,付钱的地方很多,收钱的地方只有从租客头上。
因此各种活动,各种优惠,无所不尽其用,为的就是填眼前资金的窟窿。
忽悠客户签1年的合同,给优惠3个月租金,这种操作在业内跟用嘴吃饭一样正常。
这次北京强行规定预收房租不得超过3个月,相当于直接清退那些高负债的公司。
因为3个月的租金是远远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的现金流和负债。
2、押金须纳入专用账户托管,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
押金这东西也是公寓的命根子。
理论上说,无论租客租多久,押金都是一个月房租,当租客退租的时候,到时候这笔钱再退给他。
只要公寓规模足够大,沉淀的押金是非常惊人的。
以我当初的那个公寓为例,最高峰800套房,接近2400间,平均租金1000块/月,按入住率90%计算,单单押金就是216万。
这笔押金会被公司放在银行吗?
醒醒,天亮了。
我可以在这里把我C罩杯的胸肌拍烂地告诉大家,全中国没有一家公司不挪用这笔资金,给老租客退回的押金,一定是新租客收上来的押金。
这句话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换一句话说,这就是一个旁氏骗局,用后人的钱去填前人的窟窿,最后接棒的人倒霉。
这次北京出的政策就很好地针对了这个骗局。
要求公寓在收取押金的时候,须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
最后租客要退租,则不是由公寓给退钱,而是由协会直接把钱退到租客账上。
3、金融机构不允许将“租金贷”划拨给房屋租赁企业
这个规定让我想到拉尔夫的大招
这一拳下来,长租公寓基本空血了。
可以说租金贷是公寓赖以生存的根本,可以大量迅速地归结资金,并把所有风险都推到租客头上。
但是这个租金贷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存在,金融机构给公寓放款,最后还钱的却是租客。
我一直没搞明白这种金融产品的逻辑,租客压根没收到这笔钱,却最后要还这笔钱,人家美国次贷危机还要把钱放到贷款人手里吧?
在中国不是的,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金融创新。
现在好极了,北京的政策规定,这钱要么给房东,要么给租客,反正公寓方作为中介,就不能碰这个钱。
简单地说,这招相当于直接给公寓去杠杆,要求公寓完全用自由资金进行操作,游戏难度突然上升到地狱级。
当然,对租客来说,是非常友好的,极大程度地保护了租客的合法权益。
租金贷这种下作的产物,终于可以随风而去了。
4、合同文本统一,签订合同3日内必须备案
长租公寓的合同也是坑的一匹,里面各种霸王条款,签的时候都不跟你说,等要退租了,这个事情那个事情都来了。
举个例子:
公寓为了赖押金,在合同上会有这么类似的一句话:租客退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寓方,以便让公寓着手寻找下家,不至于让房屋空置。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押金恕不退还,作为房屋空置的补偿。
大部分人都不会关注到这个小细节,但就是这个细节公寓会扣得非常紧,甚至以秒计算,一旦过了这个点,不好意思,根据合同,押金不退。
租客通过法律途经,可以把钱拿回来吗?
其实是可以的,找什么市场监督局之类,这个钱是可以拿回来的。
但绝大部分人都会自认晦气,就当喂狗了。
你别说,只要有这样的想法,大一点的长租公寓在租金上坑个几百万利润,完全没问题的。
所以由监管统一发放租赁合同,实在太重要了。
至于签合同3日内备案的规定,我觉得意义并不大,不备案无非是不能在网上发布租赁信息。
实际上,长租公寓找租客大多靠的还是人海战术,街边拉客的方法更直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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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北京发布的政策,虽然有点晚了,但也是对市场的修正。
其实不单单是北京,深圳也在2月1号发布了管理通知意见,要求将租房押金和租金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须开设唯一专用帐户。
两个超级大城市同时发力,为的就是春节过后的租赁高峰,把风险遏制在摇篮里,防范于未然。
可以预测的是,如果把政策落实到位,这两个城市的大型长租公寓会瞬间死亡,它们的现金流根本无法支撑不玩套路的正常经营。
届时,很有可能会出现公寓集中跑路的现象,这点一定要做好预防工作。
说实话,这次北京的政策有点太狠了,几乎没有回转的余地,可能会引来不小的阵痛。
不过阵痛之后,那些靠自有资金起家的小房东会慢慢崛起,那个时候房屋租赁市场才会有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