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有义务为所有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业务,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同时与两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有两家公司共同缴纳一个人的社保费,这是不允许的。不过有许多机构会在用人的时候审核没有那么严格,疏忽大意,在员工还未与之前的公司解除合约时便录用。这样就会出现一个人交两份社保的情况。
同时,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处于缴费状态,只要在一个地方的社保账户里缴费,其他的地方社保账户就不能缴费了,比如老王在山东、北京、上海等地区都有过工作经历,如果山东的处于缴费状态,那北京的和上海的账户就必须是封存状态,如果同时缴费,国家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也只能按照一个账户计费,另外两个账户是不记入退休金计算的,也许在您办理退休的时候能按照原来的数额返还您。
而且,在社保系统中,参保人都是以居民身份信息登记,在同一地区无法办理两份不同的社保业务,但是有的人通过缴纳两倍费用,从而享受较高待遇。现在不仅仅是职工养老保险,甚至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问题,都能够筛选出重复参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