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
有一些即将步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还在为上学的费用发愁。不用担心,国家有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下面带大家了解。
一、助学贷款分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目前已经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中有青海省但还没有西藏自治区,因此西藏自治区的藏生都会选择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规定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两个模式,据了解目前很多藏生都会选择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带上所有相关证明到校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材料见第三条)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两者区别: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由所在学校根据该校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由学生个人申请,经办银行和学校共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一次性申请四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业务,也就是说要在户口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每年重复申请。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