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过程中,很多人将银行批贷函误认为“贷款合同”,实则这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区别一:概念不同
银行批贷函又称为“银行审批意见表”,是指银行已经对借款人的贷款进行了审批,并同意接受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按照银行的惯例,出具批贷函后,借款人获贷的可能性很大。
贷款合同是银行接受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同意为其发放贷款,签订的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协议。
区别二:法律效力不同
银行批贷函不具备法律效力;贷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区别三:出场顺序不同
在正规贷款流程中,银行批答函先与贷款合同出场。
所以,大家不要将银行批贷函与贷款合同混为一谈,避免给贷款发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