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不少单位、企业为员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尽管如此,不少职工却不知道公积金缴存标准是什么,更不知道如何去计算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现在笔者就将这些常识分享给大家。
一、公积金缴存标准
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
不过,近日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二、公积金缴存基数
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新入职的员工按照当月工资数来算。但成都公积金中心也给出了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分别为:1400元和1250元两个档次,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到18242元。
三、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方式
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公式“月缴存额=职工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