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金融办举办创新发展高峰论坛,论坛上《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成为热议的焦点。记者了解到,《条例》是国内第一部涉及地方金融监管等实质内容的省级金融法规,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纳入监管范围,为地方金融服务、发展和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根据《条例》,地方金融组织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文字,向消费者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未履行如实告知或风险提示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