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办理房贷首选公积金贷款,其次是组合贷款,最后才是商业贷款,认为组合贷款比商业贷款好。尽管组合贷款比商业贷款更加省钱,但是办理的劣势也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办理的银行必须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使得购房人在选择银行、贷款产品以及还款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
其次,组合贷款的办理时间较长。因为组合贷同时涉及到公积金与商业两种贷款,所以需要进行两遍审核程序,而商业贷款部分需要抵押登记后银行见他项权利证才能放款,这也使得组合贷在办理流程上比纯商贷与纯公积金时间更长,造成很多开发商对这种贷款方式的接受程度低。
而且在贷款办理的费用方面,由于组合贷款需要分开收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服务费,所以和商业贷款相比,购房者在办理组合贷时可能会增加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