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不在少数,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索要违约金吗?
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开发商主张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其中,合同中约定的“已付购房款总额”,应包括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贷款。
但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商品房买卖约定的交房时间第二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那要是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交房时间的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对交房的履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应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的时间为交房时间。因此虽然已经将房屋建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没有在约定期限之内办好房产权证,构成延期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最后,好贷网提醒广大网友,为了避免纠纷,购房者最好要保存好开放商逾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如逾期交房期间的租房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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